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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高血压的危害

2021-01-24 97人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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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廷英
产科
主任医师
解放军第960医院

妊娠期高血压多发于妊娠20周后,以高血压、蛋白尿为主要特征,可伴全身多器官损害或功能衰竭,严重者可出现昏迷、甚至死亡。

标准:

符合以下3个条件才能被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:在妊娠后才出现血压≥140/90mmHg,无蛋白尿,在产后12周内血压可自行恢复正常。

妊娠高血压有三种主要症状:

1,高血压。2,蛋白尿。3,水肿。

还可能有其他出现的症状,例如头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腹痛、应激反应和小便减少。

妊娠高血压的分类:

一,轻度妊娠高血压。

轻度妊娠高血压,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血压轻度的升高,通过检查可以看到有轻度的水肿和微量的蛋白尿,一般孕妇并没有明显的不适,这种阶段一般可以持续数日或者是数周,并且有逐渐发展或者是迅速恶化的可能。

二、中度妊娠高血压症。

中度的妊娠高血压,主要是在轻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,通过临床检查可以看到,血压和蛋白尿以及水肿的程度比轻度的明显加重,但是这个时候一般的孕妇,还是没有特别异常的感觉和反应。

三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症。

重度妊娠高血压是,最为严重的一个过程,一般情况下尿蛋白2到4个加号,孕妇的水肿程度出现轻重的变化,严重的时候还可以出现腹水。孕妇还会感到头晕、头痛、右上腹疼痛、呼吸急促、恶心呕吐、视力模糊等不适的症状。

妊娠高血压,在整个怀孕期间要时刻注意血压的变化情况,按时做好产检,及早的发现,及早的预防和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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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廷英
产科
主任医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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