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40天可以行药物流产。
早期妊娠小于49日可门诊行药物流产,大于49日应酌情考虑必要时住院流产,需完善血、尿、hcg、超声确诊为宫内妊娠。如果存在有米非司酮禁忌,如肾上腺及其他内分泌疾病,妊娠期皮肤瘙痒史、血液病、血管栓塞等病史,不可行药物流产术,带器妊娠、异位妊娠、过敏体质等也不建议行药物流产术,用药方法包括米非司酮顿服和分服法。